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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升至3% 二手房多缴税
发表于:2010-10-20
        (来源:每日商报)上周杭城各大房产中介纷纷接到市财政局直属征收管理局的口头通知:101日起,杭州开始执行国家929日出台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提高了契税优惠的门槛,并不再减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缴纳的个税。新政执行后,记者从杭城多家房产中介了解到,九月下旬成交的二手房中,两成左右可能需要多缴契税了。

      购买140平方米以下非唯一住房的人

        受新政影响最大

        本月起,杭州实行的契税和个税新政为: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契税为总价的1%,非唯一住房的则为3%;购买90平方米到140平方米普通住房的,若为家庭唯一住房的,则按1.5%征收,非唯一的则为3%;若购买住房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则无论是否家庭唯一住房,征收契税税率都为3%。与此同时,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据了解,政策中的唯一住房是指“以目前所拥有的住房来判断”,政策从2010101日起开始执行,以房管局产权受理时间为节点。新政执行后,影响最大的是购买面积140平方米以下非唯一住房的购房者。此前,杭州对于购买140平方米以上非普通住房的,契税征收税率一直为3%,而购买14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为1.5%,但对购房套数并没有要求,现在,购买普通住房非家庭唯一的购房者要多缴1.5%的契税了。

        二手房征收契税节点是根据房管局产权受理时间。也就是在银行审批手续完结、且购房资格认证过后,以房管局开出受理单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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