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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出台政策重点抑制投机性购房
发表于:2010-04-30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浙江省政府430日通过《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长吕祖善表示,要重点抑制投机性购房。

《实施意见》提出,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张苗根说,《实施意见》将突出政策的刚性,进一步强调抑制不合理需求。“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商业银行可以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实施意见》规定,购买商品住房将严格实行实名制,房地产经济机构和执业人员不得炒卖房号,不得在代理过程中赚取差价,不得采取内部认购、雇人排队等手段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浙江省长吕祖善说:“要整治这个市场,重点是抑制过度的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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